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内涵丰富、新意十足,这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背景资料显示,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老百姓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当前居民储蓄在15万亿元左右。而随着股市等金融市场的繁荣,百姓投资理财热情高涨,到今年10月初,沪深两市投资者开户数超过1.2亿户,基金投资账户数超过9000万个。
让老百姓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始终是仁人志士的理想和追求,早在两千六百多年前,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第一霸主的大政治家管仲说过这样一段话:“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能知天之天者,斯可矣。”管仲还说过“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在管仲的治理下,当时的齐国经济得到了傲视其它各路诸候的飞快发展,为齐桓霸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民以食为天”也成为了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当然,在古代社会,能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是天大的政绩了。时至今日,政绩要求也理当与时俱进,那就是老百姓不仅要拥有劳务性收入以解决温饱,也需要有经营性收入进入有房有车一族,还需要有财产性收入使老百姓实现真正的财务自由。
国家统计局官员说,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潜力很大。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投资渠道的拓宽,百姓财富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在这几年增速非常快。预计2007年的增速会更快。“财产性收入快速提升,将是一个大趋势。”现在统计中常用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四部分构成,按照占比大小分别是:工资性收入(工资等)、转移性收入(养老金等)、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和财产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大约占到70%左右。财产性收入占比位置较小,占比大约在2%左右。测算来看,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40多元。随着国家金融的发展和创新,老百姓还将会拥有更多的投资机会,比如通过QDII、境内居民可以投资香港股市等。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首先,要积极创造外部条件,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拓宽群众财富的增长渠道。在硬件上,要创造畅通的物流、信息、能源、交通条件,方便群众创业;在软件上,政府要充分利用税收等经济杠杆,鼓励更多人投入创业之中。同时,要拓宽各种投资渠道,完善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等多种市场,让群众有更多的选择来进行投资,使财富实现保值增值。其次,需要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让群众不再为财富的拥有和增长而提心吊胆,以解除积极创造财富的后顾之忧。再次,需要放权于市场,打击腐败现象,避免与民争利。
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表明党中央更加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为民造富的主观能动性,更加强调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市场和法治环境的重要性。个人拥有相当的合法的财产及财产性收入,不仅更能激发老百姓的创业热情,也是社会文明和天下大同的基础,我们衷心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努力创造各种市场条件,建设法治环境,真正把“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泰德)
[稿源:
衢州日报
编辑:
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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